8月12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签署《不动产、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网络执行集中查控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联手拓宽对失信被执行人“老赖”的惩戒范围,助力化解执行难,建全社会信用体系。
据统计,近三年来新疆法院共办理执行案件30万余件,办理财产保全案件13万余件,上述案件都会涉及到不动产等的查询、查封、解封。以为每办理一次传统查控,需要2名执行干警外出办理,耗费相当的人力物力。而以信息化为基础的执行联动几分钟就可以完成上述工作。
“该协议的签署实施,从小的方向说,是债权人钱袋子保卫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李飚介绍,人民法院与联动单位健全跨部门系统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信息化查控力度,拓宽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范围,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从大的方面说,是维护 “欠债还钱”“钱货两讫”的市场交易秩序,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此次《协议》着重完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通过专线网络通道将全国法院执行办案系统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信息管理系统对接联通。执行办案系统自动生成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以标准化数据格式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信息管理系统发送不动产、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查询、查封和解封请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化办理查询、查封和解封,并通过网络以标准化的数据格式反馈查控结果,执行办案系统自动生成反馈结果。
查控结果精准高效,查控过程全程留痕,让传统的线下“面对面”办理转为线上实时“网对网”,把专网变成快速查控被执行人不动产、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信息网”,实现信息的共建共治共享。从“拼人力、耗时间”传统模式到现代化网络模式的转变,是优化法治环境,助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